关于开展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2022—2023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的通知

发布者:林昇发布时间:2023-03-16浏览次数:67

2022-2023学年,在校团委和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分团委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聚焦共青团工作主业主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团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发挥共青团工作思想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服务育人、组织育人的作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并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以优异成绩喜迎团的十九大,现决定开展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20222023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为配合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一)集体项目

1.红旗团支部

2.优秀团学组织

(二)个人项目

1.模范专(兼)职团干(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3.最美团支书

4.优秀共青团员

5.十佳志愿者

6.优秀志愿者

7.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二、表彰项目说明

1.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系学校及学院同时表彰项目,相应荣誉分校级和院级两类。

2.获评院级“红旗团支部”、“最美团支书”的团支部、团支书学院将推荐至学校,参评校级“红旗团支部”、“最美团支书”奖项。最美团支书个人申报条件是所在团支部申报院级红旗团支部。

3.“优秀团学组织”参照校团委通知参与评选,“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评选由所在社团向学院推荐,并推送至校团委社团管理部。

三、评选办法及名额

1.评选办法及申请表:见各附件

2.奖项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申报说明

(一)报送材料

1.欲参评“红旗团支部”“最美团支书”的团支部、团支书,请仔细阅读附件25,认真填写支撑材料,并于32211:00前将电子版报名表与申报材料(包含团日活动记录表和支撑材料)发送至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研工办邮箱(mayuanygb@163.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文沛楼412

2.欲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请填写附件6、附件4相应的申报表,并于32120:00点前将参评申请表及个人成绩单电子版发送至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研工办邮箱(mayuanygb@163.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文沛楼412

3.欲申报“模范专(兼)职团干(学生)”的同学请填写附件3,并于32120:00前将参评申请表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mayuanygb@163.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文沛楼412

4.“十佳志愿者”、“优秀志愿者”、“十佳志愿公益项目”的申报要求以校团委下发的通知要求为准。其中优秀志愿者申报表(附件8)发送至学院研工办邮箱(mayuanygb@163.com)由学院统一报送。

5.“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的申报请填写附件7,并于32120:00前将参评申请表发送至学院研工办邮箱(mayuanygb@163.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文沛楼412

注意:

1.各项材料都需线上提交,请参评者仔细阅读评选细则。各项材料如需电子照片,也应插入到word文档中。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一律退回,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

2.个人奖“模范团干”与“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奖项不可兼得;同一个个人奖项,校级、院级不可兼得。

五、评选要求

1.各组织各部门及各班团在评选各项荣誉时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在满足奖项评选办法的前提下,各部门、支部可自行制定奖项评选细则,确定奖项分配原则和评选标准;

3.各年级各支部评选优秀共青团员及优秀学生干部须在年级辅导员统一安排下进行;

4.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志愿者等奖项须遵循评选小组会议相关决议;

5.各部门、各班团评选工作如有弄虚作假或违反上位规定,一律取消该部门、班团五四表彰所有名额;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支部、各相关组织需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落实;

2.规范程序,确保质量。各支部、各部门要以民主集中制为评优工作的指导原则,遵循优中选优的评选方针,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按照工作程序,层层把关,切实保证评优工作的完成质量,在评比过程中要注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履行评优工作公示程序,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提高评优工作的公平性和公开性。

3.精心组织,积极宣传。各支部、各部门要积极宣传动员团员青年广泛参与,并通过各类宣传方式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引领,通过本次评优工作,积极推荐、选树和宣传一批青年学生集体和个人典型,引导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院各级团学组织科学化工作水平。

4.此次评优工作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如在评比过程中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请直接向相关负责人进行举报,一经核实,直接取消其评优资格。

联系人:林老师 88387729

 

 附件1:2022-2023学年马克思主义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2022—2023学年“红旗团支部”评选细则及申报表.docx

 附件3:2022—2023学年“模范专(兼)职团干(教师、学生)”评选细则及申报表.docx

 附件4: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及申报表.docx

 附件5:2022—2023学年“最美团支书”评选活动初审评选细则.docx

 附件6:2022—2023学年“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细则及申报表.docx

 附件7:2022—2023学年“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评选细则及申报表.doc

 附件8:2022—2023学年“优秀志愿者”评选细则及申报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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